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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艺术事业“十五”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0年,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、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,也将是我市辉煌发展的新阶段。为使我市的文化艺术事业更好的服务于全市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,增进文化艺术品位,与更加繁荣的、开放的日照的对外形象相适应,根据《日照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》,结合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的现状,制定了2001年至2005年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。 一、“九五”期间文化事业发展状况 “九五”期间,文化工作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立足日照实际,抓特色、抓优势、抓规划、抓人才、抓创作,重点突破、梯次推进、全面发展,取得了可喜成绩。 (一)建立了一支艺术门类较齐全的文化工作队伍。在全市直接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人员中,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%以上,中级以上职称的占35%以上,形成了一支包括群文、艺术、图书、美术、文博、电影等系列的具有较高艺术素质的专业文化工作队伍。 (二)建立了较完善的文化设施。市及区、县影剧院7座,观众席8400余个;乡镇影剧院24处,观众席19200余个。有3处影剧院基本达到“五化”要求;市、区县公共图书馆3个,馆舍面积近8000平方米,藏书约30万册,阅览座席360个;新建博物馆2处(面积近12000平方米),使全市博物馆面积达14000余平方米,馆藏文物17465件;市艺术馆、莒县文化馆改善了办公条件,新建、改建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。 (三)“创建”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。莒县、五莲县已跨入全省“社会文化先进县”行列,19个乡镇被评为市级“社会文化先进乡镇”。100%的乡镇建立了文化中心(站),80%的行政村建立了文化大院,基本形成了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文化网络;市、县直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建立了俱乐部(职工之家),企业文化有了较大发展。 (四)艺术创作和演出日趋繁荣。继大型现代吕剧《石龙湾》于1993年获中共中央宣传部“五个一”工程奖和文化部“文华奖”之后,1999年现代吕剧《九道湾》获得了山东省委宣传部颁发的“精品工程”奖;音乐、舞蹈、曲艺(小品)的创作演出活动趋向繁荣,每年都有作品在省以上报刊上发表;日照农民画,日照黑陶又有了较大发展,已成为我市的“拳头”产品,频繁参加国内外的文化交流。 (五)文化市场繁荣有序。贯彻“一手抓管理,一手抓繁荣”方针,坚持为人民服务,为经济建设服务,加大扫黄力度,使之活而有序,优化了社会文化环境。文化市场的大发展,为活跃城乡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。 (六)多业助文为文化事业注入了活力。几乎所有事业单位都开办了音像放映、艺术培训、文化用品销售、印刷等以文补文和第三产业项目,弥补了文化经费的不足,改善了职工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,为文化事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和后劲。 我市的文化事业的发展,在“两个文明”建设中充分显示了教育、宣传、娱乐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,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,还存在文化事业体制单一、机制不活、人才断档、经费紧张、设施陈旧、包袱沉重等一系列问题,亟待“十五”期间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。 二、“十五”计划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(一)指导方针 1.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认真贯彻江总书记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,提高文化生活质量,促进全市全面进步。 2.坚持“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”的方向和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弘扬主旋律,提倡多样化,实施精品战略,繁荣文艺创作和演出,把美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群众。 3.树立大文化观念,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多体制、多形式、多层次、多功能的文化事业新格局,突出特色,发挥优势,坚持“走出去、引进来”,加强对外文化交流。 4.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。 5.坚持“一手抓繁荣,一手抓管理”的方针,大力发展我市文化市场。引导文化消费,繁荣文化市场,丰富文化生活。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,维护合法经营,坚持不懈的“扫黄打非”,促进文化市场朝着活跃有序、繁荣健康的方向发展。 (二)总体目标 “十五”期间,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:办好3个代表地方特色的艺术表演团体;创作3部具有强烈感染力、为群众所喜爱的艺术精品;实施“创建社会文化先进乡镇”、“万村书库”等工程,一区二县全部跨入省级“社会文化先进县”行列,争取一区(县)达到国家级“文化先进县”的水平;建设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剧院等3处展示地区形象的标志性文化设施;健全和巩固县、乡(镇)、村三级文化网络;引进、培养优秀文艺人才;扩大对外文化交流,提高日照知名度;现代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得到应用;文化产业打好地方特色品牌,初具规模;文化市场井然有序,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。 到2010年,文化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是:文化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得到很大改善;市图书馆等重点文化设施相继建成;公益性文化事业蓬勃发展;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繁荣活跃;文化消费在人民生活消费中的比例显著提高。 三、基本任务和具体目标 (一)文学艺术创作方面 集中力量,统筹规划,重点组织好艺术精品的创作与生产,以精品生产引导普遍繁荣,以普遍繁荣促进精品生产。“十五”期间,创作舞台艺术精品3部,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推出5台新创剧(节)目,新创剧(节)目每年演出12场。创作出一批优秀的美术、农民画、摄影等作品,每年各门类有10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。积极挖掘、弘扬民间文化艺术。到2005年,推出6个群众文艺创作优秀作品。 争取扩大文艺创作室的编制,设立戏剧创作基金会,发挥茂腔戏、周姑戏等地方戏曲的优势。争取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,用于艺术创作,扶持精品生产。 (二)社会文化事业 充分发挥群艺馆、文化馆、文化站的作用,进一步发展健康活跃的社区文化、校园文化、街道文化、广场文化、海疆文化。积极开展多层次、多样式的便于广大群众参与的节、假日文化活动和广场文化活动。搞好一年一度的港城消夏文艺展演和春节联欢晚会。开拓群众文化新领域,促进高雅艺术与群众文化的结合,不断提高群众文化的品位。 市艺术馆设施由目前的2200平方米扩建到5000平方米;更新设备,使艺术馆成为全市设施先进、艺术门类齐全的创作、培训、辅导、民间艺术中心。 继续争创“社会文化先进县”。“十五”期间,我市全部达到省级“社会文化先进县”的标准,并且有1个区(县)达到国家级“社会文化先进县”的标准。实施“社会文化先进乡镇”、“农村儿童文化乐园”、“家庭书屋”等工程。到2005年,全市有32个乡镇成为市级“社会文化先进乡镇”,建成150家“农村儿童文化乐园”和500个“家庭书屋”。 健全和巩固县、乡(镇)、村三级文化网络,实现乡乡有文化中心(站)、村村有文化大院的要求,巩固农村社会主义文化阵地。开展文化下乡、文化扶贫、万村书库等活动,建成流动文化车,每年开展文化下乡500次。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放映队,实现农村电影“三个一”目标:一村一月一场电影。 我市中型以上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设施先进、功能齐全的工人俱乐部或文化中心。大力开展老年文化活动,每年开展专题性的大型老年文化活动6次。 大力发展少儿文化事业。“十五”期间,建成少儿文化中心和独立的公共少儿图书馆,市及区县各建立至少一处业余艺术学校和培训基地,80%的乡镇文化站设有少儿文化活动中心。 (三)艺术团体建设 抓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建设。市艺术团成为我市有影响、有代表性的表演团体,争取扩大人员编制,分戏曲、歌舞曲艺进行管理,每年演出不少于150场。恢复建立莒县京剧团、五莲县茂腔剧团,主要任务繁荣地方剧种,为农村、基层服务,每年演出不少于100场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充分发挥“龙头”、“中心”作用。 大力扶植群众业余演出队、民间剧社和社会团体。大型企业建立业余文艺演出队或艺术团。到2005年,业余演出队达到700个,民间剧社、社会团体达到200个,人员达到15000人。 (四)图书馆事业 以图书馆现代化建设为中心,注重提高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水平,实现微机配备,建成全市公共图书馆局域网络,并逐步向数码化管理迈进,促进资源共享,增强服务能力,扩大图书馆服务领域。 “十五”期间,扩大公共图书馆的规模,新建日照市图书馆,面积达4000-5000平方米,藏书达到30-40万册。现有市图书馆建立成独立的日照市少儿图书馆或改为东港区图书馆。莒县、五莲县图书馆进行扩建改造,设施、设备、藏书均达到社会文化先进县的标准要求。 (五)文物博物事业 继续坚持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”的方针和“有效保护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原则,动员全社会关注、参与文物保护。 继续做好文物调查,有重点的开展考古发掘与研究。配合我市重点项目的进行,做好文物的勘探和调查。完成两城龙山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,并进行研究。做好馆藏文物特别是珍贵文物的清理、建档工作。 “十五”期间,市博物(展览)馆包括库房、陈列、资料、采编、修复、文物商店及安全设备全部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毕,成为全市文物收藏、陈列宣传、科学研究、革命传统、爱国主义教育中心和展览中心、经贸中心,每年推出精品展览4个;五莲县博物馆、莒县博物馆要在文物陈列、展览和利用上下工夫,在“两个文明”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。东港区要力争建设包括库房和陈列在内的小型博物馆,以利于抢救挖掘和文物收藏。 做好文物资源与旅游、园林事业结合的文章。“十五”期间,重点搞好“一线、二文、三人、四山”的开发利用。“一线”是建成沿海文化旅游风景线,南至岚山,北至两城河山,修复或重建沿海路两侧所有自然景点、人文景点。形成集海滨风光、名胜古迹和现代化娱乐相结合的海滨旅游区。“二文”则是东夷文化和莒文化。以市新建博物馆和莒县博物馆为依托,建文物中心,集中展示莒文化和东夷文化对华夏文明的重大贡献;建民俗中心,展示东夷民族和莒人的风俗人情;建书画院,展示和研究源远流长的莒书画、工艺美术;建百米石刻廊,展示古代石刻艺术。“三人”即:刘勰、吕母、姜太公。分别搞好以下建设:①建刘勰纪念馆,成立“文心雕龙研究中心”。②在新市区建吕母起义雕塑群。③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“太公祠”。“四山”即:浮来山、五莲山、河山和阿掖山。浮来山的开发利用,主要是加强刘勰故居定林寺、古树、山林、植被的保护管理;增设新景点,使之逐步建成人文自然景观旅游胜地。五莲山、九仙山人文自然名胜区的建设:打通五莲山至九仙山通道,并勘察研究,在两山架设游览索道的可能性和可行性,使两山景点相互映衬,各具特色;河山的开发建设突出摩崖巨书石刻“日照”,重点保护和修复望海亭、灵官殿、尧母阁。阿掖山开发建设突出山、海及古云三大特点。 (六)文化市场与新闻出版管理 大力发展和繁荣我市文化市场,认真履行新闻出版职责,以讲求质量效益为主,保持总量、布局、结构平衡。 文化产业是我市的弱质产业,产值较低。“十五”期间,充分利用日照农民画、黑陶等地方特色文化产品,使其发展成为文化产业,并初具规模,创出品牌,走进国际市场。 演出市场实现演出与经营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。每年引进专业表演团体演出30场,知名歌星演出5场。加强娱乐市场的管理,发展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场所。 做好文化市场与新闻出版管理建章立制,充实文化执法队伍,扩大文化稽查队的行政编制;完善文化市场与新闻出版管理监督机制,增强行业自律。 (七)人才工程建设 按照“充分用好现有的,积极引进需要的,大力培养未来的”人才开发方针,加强人才培养,开拓人才资源。 抓好艺术教育,办好艺术学校。除开设音乐、舞蹈、曲艺、导游、美术专业外,根据实际需要向边沿文化专业扩展。多渠道、多种形式办学,扩大生源,加大投入,改善教学条件,建立良好的育才环境。 开拓人才资源。与有关高等院校建立联系,定向培养人才,接收艺术院校毕业学生。制定优惠政策,创造良好环境,引进拔尖人才。搞好人才梯队结构。 加强在职专业队伍的建设。鼓励自学,强化岗位培训,多压担子,以任务带队伍,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、艺术素质和创新能力。每年举办一次为期半个月的农民书画培训、创作班,培养人才。 (八)文化设施建设 按照合理布局、优化结构、突出重点的原则,加强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。注重环境与建筑的有机整合,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真正体现公益性,努力向“文化公园”方向发展。 “十五”期间,完成市博物馆二期工程和石臼影剧院的改造;争取市新建图书馆工程立项,并开始动工。东港区完成日照剧院的改造;莒县、五莲县文化馆加大投入、挖掘改造,成为现代化的综合性、多功能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;岚山办事处建成综合文化艺术设施,具有藏书、图书阅览、文物收藏、陈列以及排练、放映、培训、讲演等功能。 到2010年,市新建图书馆完工;建成一个现代化声光设备的人民文化广场,容纳8万人以上,适合开展广场艺术表演、大型群众集会等活动。 四、保障措施 为确保发展目标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,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以下几点: (一)提高各级领导对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战略意识,强化领导。 各级领导,特别是直接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及文化部门的领导,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的指示精神,切实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和战略意识。克服急功近利,吝小求大的思想方法,从琐碎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,对文化事业如何适度发展进行战略上的思考。从实际出发,作出整体的、长远的谋划和打算。要像完成经济建设任务一样完成文化建设任务。把文化发展规划纳入全市的总体规划,由市政府统一领导,直辖市发展,全面落实。 (二)锐意改革,走出一条文化事业发展的新路子。 文化局转变职能,由过去的主办文化转变为主管文化,由直接管理专业队伍,转变为管理各项文化事业,由主要靠行政手段转变为综合运用行政、法令、经济等手段。实行行政负责人、专业人员聘用制,试行岗位责任制,承包责任制。创造条件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。打破“小文化”的格局,向“大文化”迈进。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提倡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一齐上,群众文化群众办,形成多种体制。改革分配制度,逐步试行定时、定额、超奖、欠罚的全额或半额浮动工资制。奖金、工资简单劳动、复杂劳动、贡献大小,表现优劣拉开档次,重奖拔尖人才,破除“大锅饭”、“铁饭碗”,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,为人才成长,多出快出文化成果创造条件。 (三)完善文化经济政策,促进文化事业健康、持续、快速发展。 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》(中发199637号)和山东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宣传文化经济政策的通知》 (鲁政发199770号)。开设文化事业建设费。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局《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字199678号和《关于宣传文化单位所得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字19977号)有关规定,市财税部门继续实行财税优惠政策;鼓励为重点艺术表演团体、公益性图书馆、群艺馆、博物馆的捐赠和文企联姻;建立用于宏观调控的专项基金。 (四)加大投入,加强设施建设,提高设施利用率。 根据经济建设的进程及对外开放和人民群众的需求,各级政府除提倡社会、集体、个人集资兴办文化设施外,应把文化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,较大幅度的增加文化事业经费计划,有步骤地对文化设施进行兴建和维修。文化部门、文化单位应通过科学管理、人才培养、新技术引进,特别是搞好优质服务,来挖掘现有文化设施的潜力,拓宽文化效益的内涵和外延,提高现有设施的利用率。 (五)制定和执行文化法规。 重视法律是文化发展中的保障和促进工作,善于用法律调节文化活动中的各种关系,才能为文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,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达。根据我市实际,应陆续制定有关的文化演出管理、文物保护、文化市场管理、文艺合同等地方性法律、法规,提请人大审定和颁布实施。要运用法律规定,干预文化活动或组织、领导、计划、管理文化工作,以法律手段惩戒和制裁那些资本主义、封建主义腐朽的思想文化,鼓励、奖赏创造性的劳动,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以法管理,繁荣文化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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