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兴市实验小学科研常规管理制度

        为适应办好市示范性性实验小学的需要,加强对教育科研的管理,不断提高学校教育科研的水平和效益,从学校教科室管理职能平面出发,对教育科研的常规管理作全程探索,议定实验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办法。

一、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

    对于学校课题,学校通过自主、自愿选拔的原则,成立课题组。对学校的重点课题,教科室采取调查研究——理论学习——课题选择——资料积累——组织实施——数据统计分析——理论研究与论文写作——成果展示与鉴定,引导广大教师课题研究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。

    课题选择上,着眼于教学思想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教学内容的改革与研究,主要采取自下而上(教师自已申报)与自上而下(全国、省、市重点课题)相结合的办法,确定课题。

    过程管理中,建立课题组组长负责制,分管校领导、教科室主任、科研骨干教师定点、定人立项联系指导,及时掌握课题的进展。

二、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

    成果管理包括成果回收、成果推广与成果鉴定三大方面。

1、成果回收

    及时收集教师的科研成果

    及时装订教师的假期论文集。

    编撰《实验小学教育科研简报》

    档案中专设教育科研成果栏目

2、成果推广

    保证时间、精力、经费方面的投入

    继续做好学校重点课题的研究

    学校成立通讯小组,及时报道学校教育科研信息。

3、成果鉴定

    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注意成果回收与推广的同时,加大投入,确保实验课题的顺利进行。

    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,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,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。

    对于学校重点课题结题,及时做好总结工作,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。 

三、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办法

    学校保证每年有一定的教育科研投入,用于支持鼓励教师进行教育科研研究,经费来源主要由学校自筹,强调计划使用,专款专用,严肃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,并积极筹措资金,为更好地开展教育科研服务。

四、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办法

    及时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,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积累工作。科研室根据教育科研资料的不同来源,不同类别,不同内容,不同项目统一分类,及时归档。具体分五个方面,即:上级文件、通知、教育简报类;课题管理类;教育科研成果类,学校教育教改通讯、简报类;校际交流类。

 五、教育科研奖励制度

 1科研成果奖  课题组的科研成果(以课题实验报告为主)在市属级以上的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,可得科研成果奖。

2论文奖  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上的经验总结或论文,在市属级以上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,可得论文奖。

3教学成果奖  教案、CAI课件、投影片制作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,获教学成果奖。

4课堂教学竞赛奖   教师在各级各类课堂教学竞赛中获奖,可获课堂教学竞赛奖。

注:(1)同一篇文章获不同级别奖项或发表于不同刊物,按最高级别奖励,其他级别折半。

        2)两人或多人合作的成果,主要负责人按标准奖励,合作者以50%标准奖励。

        3)如获奖成果主办部门已给予奖励,则按学校奖励标准,低于学校标准的由学校补足。

       4)著作出版发行按全国奖标准的3倍奖励(第一作者或主编),参与者按全国奖标准奖励。

 7、贡献奖    以学校教育科研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职工,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,可得贡献奖。奖励标准视贡献大小由行政讨论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 以上奖励每学期末统计一次,由个人申报经教科室核实后发放。未尽事宜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。

 嘉兴市实验小学教科研发展中心

一九九九年三月